公告~本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草案
一、為落實教育基本法及相關法令規定,積極維護學生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並維護校園安全及教學秩序,依教師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及教育部發佈之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訂定本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二、本校依據內部簽呈文號1130001058號決行事項,組織「擬定臺中市立爽文國民中學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草案任務小組」,並於113年03月08日公告成員名單,並由行政端擬定行政版本送任務小組討論。
三、任務小組於113年05月24日完成草案訂定,草案如附件,並進行全校教師、家長、學生公告,公告時間自113年05月24日至06月24日止,並送校務會議提案討論。
草案網址 https://school.tc.edu.tw/open-message/064548/view-news/785
二、本校依據內部簽呈文號1130001058號決行事項,組織「擬定臺中市立爽文國民中學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草案任務小組」,並於113年03月08日公告成員名單,並由行政端擬定行政版本送任務小組討論。
三、任務小組於113年05月24日完成草案訂定,草案如附件,並進行全校教師、家長、學生公告,公告時間自113年05月24日至06月24日止,並送校務會議提案討論。
草案網址 https://school.tc.edu.tw/open-message/064548/view-news/7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