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體育署辦理114學年度補助學校辦理山野教育推廣計畫
| 一、 |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4年4月11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140010659號函辦理。 |
| 二、 |
辦理旨揭計畫係為提升各級學校學生對山林環境、生態保育之知識教育,加強登山安全並減少山難發生,有效落實建立學生正確之山野及登山運動安全觀念。 |
| (一) |
申請對象: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下稱地方政府)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下稱地方學校)與特殊教育學校、私立學校、代用國中等學校。 |
| (二) |
計畫期程: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止。 |
| (四) |
申請方式:(地方政府主管學校)採紙本申請(以郵戳為憑),請將彙整表、摘要表、經費申請表及學校計畫書一式2份函送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收件人:體育保健科劉思佳小姐,並將電子檔傳送至信箱:Liu5323@taichung.gov.tw。 |
| (一) |
日期及時間:114年4月23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與3時各1場次,請擇1場次報名。 |
| (三) |
因會議人數限制,參與人數每一場次以90人為限,額滿為止。 |
| 五、 |
如對本計畫審查原則、經費編列、經費執行及計畫收件相關問題,請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山野教育推廣團隊,電話:(02)7749-1876。 |